1.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等工作。组织贯彻执行上级相关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
2.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,并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管理。
3.组织对接校企合作,负责校企合作办公室,加强社会服务,推广成果转化。
4.负责学科建设工作,组织学科团队建设,组织申报校级以上各类学科建设。
5.负责组织硕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。
6.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,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、招生、开题、答辩等工作。
7.负责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务运作管理,审核考试、考务安排,组织考试。
8.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,组织申报、实施年度设备计划。
9.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,组织完成相关安全规章制度、实验室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工作。
10.负责国有资产安全管理工作,完成国有资产的入账、调配、数据统计等工作。
11.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。
12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